作者:宽甸满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222 发布时间:2019-07-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宽甸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9〕140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2018年11类24小类45个品目的基础上,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类24小类49个品目(详见附件1)
我县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由省另行制定。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我市已将2019年补贴资金指标一次性分配下达到我县,原则上由县包干使用。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县财政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支持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账)号等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
(三)核实查验。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大型机具以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补贴情形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要重点核实。田园管理机等小型机具由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就近核实。
(四)资金兑付。县农机化部门要及时将符合要求的购机者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转交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农机化部门。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季度提交相关资料兑付资金。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县农机部门要组织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核实规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加强服务,严格核验
全面运用补贴机具投档软件、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及其它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牌照办理、受益公示等“一站式”服务,做到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加大宣传,公开信息
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补贴、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网站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适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5123950 5124437 5122875
附件1:辽宁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2: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宽甸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
附件1
辽宁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24小类、49个品目)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品 目 | 备 注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 |
深松机 | |||
铧式犁 | |||
微耕机 | |||
整地机械 | 灭茬机 | ||
起垄机 | |||
圆盘耙 | |||
联合整地机 | |||
驱动耙 |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穴播机 | |
免耕播种机 | |||
根茎作物播种机 | |||
栽植机械 | 水稻插秧机 | ||
育苗机械设备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 ||
施肥机械 | 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喷杆喷雾机 | |
中耕机械 | 田园管理机 |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械 |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 |||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 |||
玉米收获机械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 ||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 |||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 |||
收获机械 |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青饲料收获机 | |
打(压)捆机 | |||
搂草机 | |||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 薯类收获机 | ||
花生收获机 |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谷物烘干机 | |
清选机械 | 粮食清选机 | ||
脱粒机械 | 玉米脱粒机 |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 |
手扶拖拉机 |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孵化机 | |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揉丝机 | ||
饲料混合机 | |||
颗粒饲料压制机 | |||
压块机 | |||
秸秆膨化机 |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分级机 | |
剥壳(去皮)机械 | 花生脱壳机 |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废弃物处理设备 |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 |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 |||
有机肥加工设备 | |||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平地机械 |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 |
其它机械 | 其它机械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