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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宽甸满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251 发布时间:2019-05-1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宽甸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

2018年度争取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04.566万元,2018年可使用补贴资金430.566万元这批资金主要用于保证农民购买耕作机具补贴需要。我们按照省市农委对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宽甸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进行宣传。截至目前,本年度全县补贴资金指标已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分配,共补贴机具76台套,受益农户69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共使用133.31万元,资金支出内容为:田园管理机12台,轮式拖拉机38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7,其它机械9台。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操作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农机补贴工作和验收补贴机具,对四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重点核实。

  1. 农机科:

    负责受理、审核补贴对象申请材料,做好微机录入、上报及档案审核和管理工作,定期向财政、金融部门上传信息。

  2. 农机监理所:

    结合办理牌证业务,验收核实应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制作人机合一相片和核实表。

  3. 农机推广站:

    配合农机科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逐台核实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制作人机合一照片和核实表。

    三、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农经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村经济局,农经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宣传力度。向各个乡镇下发了《宽甸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通过《宽甸县报》、县有线电视台及政府门户网站宣传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农户具体申请流程,年初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各个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加强认识农机购置补贴的目的及意义,更好地调动农民购机热情。

    3.加强审核监管力度。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补贴工作责任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投诉信访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监督制约。按照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对大型补贴机具进行重点核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补贴政策的实施全程监管。

    4.加强享受补贴公示力度。今年我县公示采取的方法是:除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农机补贴网站上公示外,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全部张贴公示到镇村,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高标准完成机补任务。

    5.加强验收核实力度。对于今年申报补贴的机具,严格做到逐台现场核实,并且留存人机合一相片,现场核实每次都是2人以上共同参与,认真填写核实表,如实登记机具的技术参数。核实人员签字后由核实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6.加强农机安全保障力度。对于2018年新购买需要办理牌证的机具,一律执行先办牌证后补贴。2018农机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农机户200余户,培训农机驾驶员120人,其中47人考取了驾驶证。有效的提高了我县农机“三率”水平,保障了农机的安全稳定作业。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农机具购买零散,地域分散,导致核实工作量大。应适时简化补贴受理程序,对小型机具可直接申请补贴,不需逐台核实。

    2.工作经费不足。根据省市农委下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对于享受补贴的机具要求逐台核实,并且对所有申请补贴的机具均进行档案材料留存,数量较多,这样就造成了在工作上所产生的打印耗材以及现场验收核实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均较往年有所增多。农机补贴工作经费应纳入县财预算。

     

     

     

     

     宽甸县农村经济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