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宽甸满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155 发布时间:2022-07-1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宽甸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
补贴对象:为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一、申请核实:
购机者自主购机后要要携带机具、身份证(或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材料及时申请核实。1、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业农村局审批办结合机具落户、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2、非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购机者向受理补贴单位申请机具核验,由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机推广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核验。3、对大型机具以及单人多台套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需进行二次重点核验。4、核实人员对所核实机具一是要采集人机合一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上传农机管理办公室;二是填写1份核实表、2份公示表,公示表由购机户交所在村委会公示一份(至少5天),另一份经村委会签字盖章,与其它原件一并妥善保管,待申请补贴资金时使用。
二、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机具核实无误并公示期满后,购机者携带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号)、行驶证、核实表、公示表等原件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办公室申请补贴资金(身份证、发票、一卡通名称必须一致)。农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机具信息、购机者信息、购机发票扫描件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核实表、铭牌要与系统中该机具参数比对一致后生成补贴资金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逐户装订补贴档案,定期生成农户信息表,在县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分批公示。
三、兑付补贴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汇总,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5123950 县财政局:5122875
农机管理办公室邮箱:nj5123950@163.com
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