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宽甸县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则

作者:宽甸满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168 发布时间:2022-07-1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宽甸县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则

 

为了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核验规则。

一、核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核验:购买补贴机具为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信息资料核验: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业农村局审批办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业农村局审批办在上牌落户过程中一并核验。非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购机者向受理补贴单位申请机具核验,由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机推广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对大型机具以及单人多台套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需进行二次重点核验

三、核验信息公示。对通过核验的补贴申请信息需要在县政府网站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四、资料管理。对经审核和公示无疑义的补贴申请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监督管理

1、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2、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3、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4、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逐步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核验和信息化技术核验等新方式。

 

 

2021年8月10日